区直各有关单位,市风景园林协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提升我区科学绿化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现商请你单位推荐专家候选人,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职能
(一)参与我区园林绿化管养(病虫害、修剪、植物养护)和绿美清城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参与我区城管领域古树名木相关技术指导、专家论证等工作;
(三)参与我区园林绿化新建、升级或改造相关专家意见讨论等工作;
(四)指导和参与我区园林绿化创先评优活动;
(五)参与指导我区园林绿化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六)承担我局委托的其他园林绿化专业工作。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园林植物的管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植物养护实践经验,特别是对特定一种植物有管护经验和心得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从事园林、林业、生态、园艺、植保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征集结束后,本专家库将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
(二)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据实提供证明材料:
1、《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入库申请表》1份;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4、其它证明具备园林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文档请于5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地址及邮箱。信封上需注明“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专家报名资料”字样。
(三)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等条件进行遴选,决定其是否入选专家库。符合入库条件的人选确定后,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颁发荣誉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本部门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市风景园林协会做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园林绿化企业符合条件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通知及附件表格可至清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ngcheng.gov.cn)查询。
联系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园林管理股 刘家惠
联系电话:0763-3311912
电子邮箱:qccgj@gdqy.gov.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侧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H143关于推荐清远市清城区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专家的函.pdf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7日